卡托普利片
【成分】卡托普利片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其化学名称为:l-[(2S)-2-甲基-3-巯基-l-氧代丙基]-L-脯氨酸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适应症】
1.高血压;
2.心力衰竭。
【用法用量】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半片),每日2-3次,按需要I-2周内增至50mg(2片),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半片),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2片),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1/4片),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均开始按体重0.3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不良反应】
1。较常见的有:
(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3)咳嗽。
(4)味觉迟钝。
2.较少见的有:
(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征,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予警惕。
(4)心率快而不齐。
(5)面部潮红或苍白。
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禁忌】
对卡托普利片或其他血管紧张索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l、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对诊断的干扰:可使血尿素氪、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
8、用本品时出现血管神经水肿,应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
9、本品可引起尿丙酮检查假阳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l、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
2本品可捧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l%,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
【儿童用药】
曾有报告本品在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人对降压作用较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l、与利尿药同用使降压作用增强。但应避免引起严重低血压,故原用利尿药者宜停药或减量,本品开始用小剂量,逐渐调整剂量。
2、与其他扩血管药同用可能致低血压,如拟合用。应从小剂量开始。
3、与潴钾药物如螺内酯、氨苯蝶啶、阿米洛利同用可能引起血钾过高。
4、与内源性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如吲哚美辛同用。将使本品降压作用减弱。
5、与其他降压药合用,降压作用加强。与影响交感神经活性的药物(神经节阻滞荆或肾上腺能神经阻滞剂)以及β阻滞剂合用都会引起降压作用加强,应予警惕。
6与锂剂联合,可能使血清锂水平升高而出现毒性。
【药物过量】
卡托普利片逾量可致低血压,应立即停药,并扩容以纠正。在成人还可用血液透析清除。
【贮 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 装】
塑料瓶装,每瓶100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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