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文名】 Minulet
【药理毒理】敏定偶中的激素成分通过抑制促性腺激素的释放而抑制卵巢排卵。作为避孕药,其避孕的次要机理包括改变子宫颈粘液的性状(使精子难以穿透),以及改变子宫内膜的时相(使受精卵着床的可能性减小)。敏定偶的Pearl指数为0.06。非以避孕为目的的药物学作用:除了具有避孕作用之外,据报道,口服避孕药尚有下列有益的药理作用:降低良性乳腺疾病的发病率,减少缺铁性贫血的发生,减少子宫内膜癌、异位妊娠、盆腔感染、卵巢囊肿、痛经的发生率,减轻痤疮的严重程度,还可能使卵巢癌的发生率减低。
【适应证】女性口服避孕。
【不良反应】敏定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与呕吐,两种症状随着继续用药,发生率会下降。不太多见的是胃肠道症状(胃肠道痉挛、疼痛、饱胀)、阴道突发性大出血、阴道滴血、月经经血量改变、痛经,以及在服药后出现的闭经、水肿、皮肤出现持续的色素沉着。乳房胀痛(压痛、肿胀以及分泌)、体重增加或减轻、子宫颈发生糜烂和分泌的改变。在产后服用时有可能使乳汁分泌减少。胆汁淤积型黄疸、瘙痒、偏头痛、子宫平滑肌瘤增大、过敏性皮疹、抑郁症、糖耐量下降、外阴/阴道白色念珠菌病。 下列副作用见于使用其它口服避孕药的妇女中,应考虑为本药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对隐形眼镜不能耐受、角膜曲率改变(变陡)、白内障、光过敏、紧张不安、倦睡、类经前紧张综合征、阴道炎、血卟啉病、类膀胱炎综合征、结节性红斑、多形性红斑、舞蹈病、腿痉挛、头发脱落、背痛、多毛症、肾功能受损、头痛、眩晕、食欲改变、性欲改变。 对实验室检查的影响:含雌激素的制剂可影响很多实验室检查的结果。例如:凝血酶原和凝血因子VII、VIII、IX 和X水平可增高,抗凝血酶水平下降,加强去甲肾上腺素诱导的血小板集聚。使甲状腺结合球蛋白(TBG)水平增高,导致循环中的总甲状腺素水平增加,这可通过测定蛋白结合碘(PBI)、用放射免疫法测定T4而获得。树脂摄取游离T3水平下降,这反映了TBG水平的增高,游离T4水平没有变化。由于检测垂体功能的甲吡丙酮试验反应下降。因此,在口服避孕停药1-2个月前,这些实验室检查的结果不应视为是可靠的。实验室结果异常时,以后应复查。用中性磷酸碱活性诊断早孕时,口服避孕药可使之出现假阳性反应。
【相互作用】会引起避孕失败的药物:可影响口服避孕药的药物包括抗惊厥药(苯妥英、扑痫酮、巴比妥类)、利福平、抗生素(氨苄青霉素、氯霉素)和可能有影响的非类固醇抗炎药(保泰松)。已报道,这些药物导致避孕的失败,据推测是由于诱导了肝药酶和/或由于肠道菌群失调,致使性激素的肠肝循环减少的缘故。据报道,与呋喃坦啶、苯氧甲基青霉素和新霉素合用时会产生经期出血。 受口服避孕药影响的药物:降糖药 - 口服避孕药可降低葡萄糖耐量,偶尔可略微增加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需求量,对患糖尿病的妇女应密切观察。 抗凝剂 - 口服避孕药可能降低双羟基香豆素的药理作用(口服避孕药禁用于患有某种形式的凝血障碍的病人)。 雌激素可能抑制三环抗抑郁药,譬如丙米嗪和脱甲基丙米嗪的代谢导致该类药物血浆水平的升高和在体内的积聚。 口服避孕药可干扰安定和利眠宁的氧化代谢导致药物原形在血浆内积聚。对长期服用苯二氮类药物的妇女应注意监察其镇静作用有无增强。 雌激素可增强糖皮质激素的作用。温和缓泻剂不会降低本药的效力,但是如果在服用本药期间或服用后不久发生呕吐或腹泻,会减低削弱避孕的可靠性。不应中断服药以防止提前出现的药物撤退性出血。在发生呕吐或腹泻期间以及症状消失后的7天应采用非激素的避孕措施(不包括预测排卵时间或测量体温避孕法)。如在这7天中,将用红色无活性药片,则应在服下包装中的最后一片活性药片(即废弃7片红色无活性药片)后的次日即开启新的一盒药片服用。这意味着该妇女将到两盒药片服完后,才出现行经期。如果降低本药效能的情况持续存在,应考虑采用其它避孕措施。
【用法用量】敏定偶为了获得最大避孕效能,必须按规定每日服用本药,两次服药间隔不超过24小时,必须指导妇女每天在同一时间服药,最好在上床时服用。 第一个周期: 在月经周期的第一天,即出经血的第一天,应从药盒中取出粉红色药板,按照相应的星期天数服用其中白色的活性药片。随后,根据包装上标记的箭头方向,每天服用1片白色活性药片,直到粉红色药板上的21片药片全部服完。此后,按照盒上标记的箭头所示,在以后的7天里每日服用1片红色无活性药片。撤退性出血通常发生在最后一片白色活性药片服下后2-4天,应告知妇女,在她(们)服用本药后的第一个月经周期将比往常的周期短一些,一个周期大约23-24天。以后,月经周期的天数将会接近28天。如果不发生撤退性出血,而确是按规定服用,应排除有损于避孕效能的种种情况(如呕吐或腹胀、以及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但妇女已经受孕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应指导妇女在以后该服药的日子里开始服用第二个疗程。如果在这第二个周期结束时仍不发生阴道出血,应按诊断步骤排除妊娠可能性后方可服用。随后的周期:下一个及所有后继的疗程,在上一周期的药片服完后的次日开始服用,无论当时是否仍有撤退性阴道出血。这样,每一个服药期如同第一个周期一样,在某期的同一天开始,总是先服白色的药片。如果按如上所述开始服用药片,服药的当天(服药期的第一天)即生效。 由服用其它避孕药改服本药: 如果原先服用另一种28天用药的口服避孕药,现改用本药,此时应将现存按28天包装的所有药片服完,在次日开始使用本药,服用1片相应于该星期的天数的白色药片。在服用的第一个周期,应采用非激素避孕措施(不包括预测排卵时间或测量体温避孕法),直至连续7天服用了白色活性药片。在此交替期间,行经期持续时间缩短或没有明显的行经期。如果原先服用另一种用药21天的口服避孕药,现改用本药,在原包装最后一片活性药片服下后,应等待7天,随后在第8天开始服用本药,从包装中取出粉红色药板,服下1片与该天星期的天数相一致的白色活性药片。在不用药的间隙期以及头7天中,除了每天服用有活性的白色药片外,均需采用非激素避孕措施(不包括预测排卵时间或测量体温避孕法)。如果出现暂时性的阴道滴血或突发性大出血,由于这类出血通常没有临床意义,因此应指导妇女按治疗方案继续服药。如果阴道出血持续不止,应采取适当的诊治措施。本药也可用于产后不进行哺乳或流产后的妇女,在正常的双相周期之后,来第一个正常的月经时即可用药。如果出于临床考虑,不允许再发生妊娠,使用的方案应在产后第12天(但不早于第7天)或流产后立即开始(最晚不超过流产后的第5天)。在产后/流产后立即服用口服避孕药时,必须认识到发生血栓栓塞性疾病的风险可能增加。 漏服药片: 如果妇女漏服了1片白色有活性的药片,但离规定时间不足12小时,此时,应立即服下这片药片,此后在规定的时间服用下一片药。如果妇女漏服1片白色有活性的药片,晚于规定时间12小时以上,不管漏服了1片还是多片药片,应继续按规定每天服药,但必须同时采取其它的避孕措施(不包括预测排卵时间或测量体温避孕法)7天。如果在这7天中,将用到红色无活性的药片,在服下了包装中的最后一片白色活性药片(即废弃7片红色无活性药片)后的次日开启新包药片服用。这意味着这位妇女将到两盒药片服完方可能出现行经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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