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曲康唑颗粒
【药品名称】伊曲康唑颗粒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伊曲康唑。(±)-顺-4-[4-[4-[4-[2-(2,4-二氯苯基)-2-(1H-1,2,4-三氮唑基-1-甲基)-1,3-二氧环戊基-4-基]甲氧基]苯基]-1-哌嗪基]苯基]-2,4-二氢-2-(-1-甲基丙基)-3H-1,2,4-三氮唑-3-酮。
【适应症】本品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4.系统性真菌感染。
【用法用量】
为达到最佳吸收,用餐后立即给药,加水搅拌溶解均匀后口服。 1.念珠菌性阴道炎:每次200mg,每日二次,疗程为1日或每次2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3日。 2.花斑癣:每次2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7日。 3.皮肤真菌病:每次1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15日。高度角化区(如足底部癣、手掌部癣)需:延长治疗15日,每次1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15日。 4.口腔念珠菌病:每次1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15日。 5.真菌性角膜炎:每次2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21日。 6.对于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艾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等,采用伊曲康唑颗粒治疗真菌感染时,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会降低,剂量可加倍。
【不良反应】
在已报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应中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和Stevens-Johnson综合征(重症多形红斑),但后者的原因不明。已有重要的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颗粒长疗程(约一个月以上)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等症状。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潜在性伤害作用。
【注意事项】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2.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浆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5.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6.胃酸降低时,会影响本品吸收。需接受酸中和药物治疗者,应在服用伊曲康唑颗粒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这些药物。
【孕妇用药】
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治疗,但仍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潜在性伤害作用。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儿童用药】
因伊曲康唑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建议不要把伊曲康唑用于儿童患者,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
【老年用药】
本品用于老年人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只有在利大于弊时,方可用于老年患者。或遵医嘱。
【药物相互作用】
1.诱酶药物:如利福平和苯妥英可明显降低本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因此,当与诱酶药物共同服用时应监测本品的血浆浓度。2.体外研究表明:在血浆蛋白结合方面本品与丙咪嗪、心得安、安定、西咪替丁、消炎痛、甲糖宁和磺胺二甲基嘧啶之间无相互作用。3.伊曲康唑能抑制由细胞色素3A酶催化的药物代谢,导致包括副作用在内的药物作用的增加和/或延长。
【药理作用】
本品为合成的三氮唑衍生物,具有广谱抗真菌作用,可抑制真菌细胞膜麦角甾醇的合成,从而发挥抗真菌效应。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168
【生产厂家】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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