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药品名称】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主要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4:1)。
【性 状】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适应症/功能主治】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规格型号】156.25mg*6包
【用法用量】
成人和大于12岁儿童,每次2包,一日3次;
7~12岁儿童,每次1.5包,一日3次;
1~7岁儿童,每次1包,一日3次;
3个月~1岁儿童,每次半包,一日3次。
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天。
【不良反应】
本品一般耐受良好,不良反应多为轻度和一过性,以下是观察到的主要不良反应: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腹部不适、胃肠胀气等。
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
3、可见过敏性休克、荨麻疹、药物热和哮喘等。
4、偶见血清转氨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5、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痛,罕见失眠、焦虑、行为异常。
6、对氨苄西林类抗生素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均应警惕。
【禁 忌】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急救措施。
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隔;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
6.对怀疑伴有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9.长期使用本品可能导致棱状芽孢杆菌过度生长,引发“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应明确诊断并采取适当措施。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给药间期。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通过胎盘,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的1/4~1/3,故孕妇禁用。 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皮疹、念珠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药物相互作用】 1.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丙磺舒可减少本品在肾小管的排泄,因而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而且维持较久,血清半衰期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 2.本品与别嘌醇合用时,皮疹发生率显著增高,故应避免合用。 3.本品不宜与双硫仑等乙醛脱氢酶抑制药合用。 4.本品与氯霉素合用于细菌性脑膜炎时,远期后遗症的发生率较两者单用时高。 5.本品可刺激雌激素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因此,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6.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等抑菌药可干扰本品的杀菌活性,因此不宜与本品合用,尤其在治疗脑膜炎或急需杀菌药的严重感染时。 7.本品可加强华法林的作用。 8.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亚抑菌浓度时一般可增强本品对粪肠球菌的体外杀菌作用。 9.由于本品在胃肠道的吸收不受食物影响,故可在空腹或餐后服用,并可与牛奶等食物同服;与食物同服可减少胃肠道反应。
【药物过量】用药过量后对多数病人不会引起不良症状或主要引发胃肠道不适如胃痛、腹痛、呕吐、腹泻。对少数病人会引发皮疹、亢奋或嗜睡症状。若服药过量应立即停服本品,并根据症状需要采取支持或对症治疗。如果是短时间内服药过量且病人无禁忌,应采取催吐或洗胃的方法。
【药理毒理】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口服后均吸收良好,食物对本品的吸收无明显影响。国内外研究表明,本复方口服后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与单独口服相同剂量阿莫西林相似。空腹口服本品后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均在1小时左右达峰浓度,血消除半衰期约1-1.5小时。大部分以原形经尿排泄,文献报道6小时经尿排除原形药阿莫西林为 50%-70%、克拉维酸约为25%-46%。同时服用丙磺舒会影响阿莫西林的排泄,但不会影响克拉维酸钾的代谢。两者蛋白结合率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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