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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类风湿性关节炎治疗原则

早期类风湿性关节炎治疗原则

早期类风湿性关节炎治疗原则

  一、类风湿性关节炎应该进行早期治疗,如果在关节已经发生摧毁之后再用药,治疗效果则明显较差。研究已经证实,发病后即接受治疗的患者的预后明显好于发病3~6个月后开始治疗者。

 

  二、在治疗早期类风湿性关节炎时,激素的使用应该严厉按照适应征小剂量短期使用,而且主张关节腔内给药。关于少数顽固性或重症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可短期给以小剂量激素治疗,以便迅速操控症状,但随着病情改善可将激素逐渐减量或停用。此外,激素可以导致骨质疏松等不良反应,不宜长期使用。

  三、使用抗炎镇痛药物来治疗早期类风湿性关节炎时应遵循最小有效剂量、短疗程的治疗原则。此类药物可以起到对症缓解的作用,关于急性症状可以快速缓解,但长期大剂量使用并不会从根本上制止关节滑膜的摧毁。此外,应该幸免大剂量、长期应用抗炎镇痛药物。

  四、辅助治疗也应该被重视。除了给以主要的药物治疗外,可以配合外用药物以及理疗等辅助治疗手段,以减少口服药物的不良反应。因此,这也是在治疗早期类风湿性关节炎过程中须要注意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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